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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觉得我是不反对同性恋的,可能只是个性使然。P在我们的晚饭上表述了他对于GAY的不理解和厌恶,可是那不也就仅仅是一种生活态度吗?也就只是一种态度而已。
今天才知道有腐女这类人的存在,看L在晚饭上极力的辩护和与P激烈的争论,我置身事外的莫名其妙。这个世界是怎么了?
在L的指引下,看了关于夏河&洛洛的众多评论,一味地追随,一味地祝福。好无聊的。恩,承认皮相是不错,但和现实生活有什么关系?他们既不是普度众生的诺亚方舟,也不是漫天撒钱的散财童子,做一个追随的格子控哪有做自己的金钱控来的实在。
“他们是我的信仰。”听了L的话,我真是觉得应该呐喊,女人们,来吧,在做腐女之外,我们有更重要的事情,那就是征服男人,别让男人相互征服了,那这个世界还有我们什么事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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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一生渴望被人收藏好,妥善安放,细心保存,免我惊,免我苦,免我四下流离,免我无枝可依。”
--------匡匡《时有女子》在我5岁刚刚明白一男一女结婚是怎么回事的时候,我就在幻想自己的这一刻,那是怎样一个美妙的世界呢?
在10岁时,电视剧开始泛滥。我暗自下定决心,当我未来的另一半向我求婚时,得学这个女主角般,美目大睁,扭头就走,然后在男主角惊愕伤心的当下再出现,手里拿两个甜筒冰激凌,微微害羞地脸红:“我想提前尝尝我们婚姻的甜蜜,和甜筒一样的甜蜜。”接着便是一个天长地久的拥抱。10岁的剧情可能还想不到KISS。
15岁了。我烦恼,选了理科是不是以后就不能嫁给他了呢?坐在写满化学方程式的黑板前面,转头看文科班的体育课。如果他此刻跑过来对我说:“跟我走吧。”我想我多半是会答应的,不会故作矜持的转头,不会让他出现惊愕的表情,只会稳稳地拉着他的手,一刻也不等地告诉他我是多么的愿意,然后羞答答地等他吻我的额头。但是一切都没有发生。
20,老大不小了。看着麦兜的马尔代夫,蓝天白云,椰林树影,水清沙白。恩,那样的地方是应该去渡蜜月的。摊开世界地图开始规划行程,塞班岛、大溪地、法国的古堡和普罗旺斯的彩色玻璃,两个人手牵手的散步,看夕阳还有大片薰衣草紫色背景前的深吻。
25岁,当小圈圈套上左手无名指时,我脑海中只出现了两个字:平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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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认识我吗?你不认识我。
这就对了,谁也不认识谁。我需要的也不过如此。







